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培养青年教师敬业爱岗精神,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规律,提高教学水平,尽快适应岗位职责的需要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培养目标
1.政治素养 引导青年教师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利益,忠诚于教育事业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2.职业素养 培养教师青年教师树立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,率先垂范、为人师表。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工作考核和育人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,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。
3.业务能力 帮助青年教师熟悉教学规律、理解教学的基本要求、掌握教学基本方法和技巧,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,即教学设计基本功、语言表达基本功、多媒体教学基本功和教师板书、以及语言表达的基本功,能够胜任课堂教学工作,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。
二、培养对象
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教学经历不满2年的讲师。
三、培养措施
1.青年教师试讲制
(1)青年教师上新课或新上课时,在开始授课两周前,必须通过由系部组织的试讲后,方可承担课程教学。
(2)试讲者需准备不少于45分钟的授课内容,由系主任组织本学科专家团对试讲内容进行考核评价。
(3)专家团将根据试讲内容进行提问,根据试讲者表现进行点评。试讲教师应认真听取专家听课意见并反馈,形成书面报告,连同试讲教案、讲稿、PPT以及教师试讲考核情况记录表报送学院。
2.青年教师导师制
(1)新进教师来校第一学期一般不安排课程。学院为新进教师安排责任心强,教学经验丰富,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“传、帮、带”结对导师。导师指导津贴按照2000元/人的标准支付。
(2)原则上,每位导师指导1位青年教师;指导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。导师由教学系部推荐,学院审定。
(3)指导教师履职期为一学年。
四、培养内容
1.师德师风 激励青年教师扎实工作,乐于奉献;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教育,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做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。
2.教学环节执行 指导青年教师独立完成备课、上课、出卷、阅卷、课程考核、毕业论文指导等教学环节。
3.教学资源应用 掌握教学常用教学软件及硬件的应用,熟识教务系统的使用。
4.教学管理规范 熟识学校和学院各类教学管理文件,掌握教学管理要求,做到理论、实践课程教学工作符合制度要求。
5.教学交流学习 鼓励并帮助青年教师外出参加教学有关学术会议、学习、培训、听课、听讲座;邀请专家来校讲学,为青年教师提供各种教学信息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
6.教学基本功 通过组织教学竞赛,以赛促练,抓好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;通过听课、评课等活动,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。
五、培养考核办法
1.考核小组
学院组成由院领导、系主任、导师代表、青年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培养情况进行考核。考核结果作为青年教师职称推荐、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2.考核方式
培养期间的日常督促和检查工作,由培养对象所在系部负责。年度考核验收由考核小组负责。主要检查:①查阅青年教师当年的教案、授课计划等;②检查当年的跟班听课记录;③查阅导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有关资料;④检查青年教师当年教研开展情况;⑤抽查青年教师当年的课程考核材料等。
3.考核内容
(1)对青年教师的考核内容
a.未安排课程的青年教师,每学期跟班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,每次不少于45分钟,其中跟班听结对导师上课的次数不少于6次;承担了教学课程的青年教师,每学期跟班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,每次不少于45分钟,其中跟班听结对导师上课的次数不少于3次;每学期末,青年教师须提交《青年教师跟班听课记录》(表2)。
b.未安排课程的青年教师,每学期教学演示不少于5次,每次不少于45分钟。教学演示要求教案、PPT等教学资料完整。
c.在培养期内,青年教师至少需要完成下列四项中的一项:①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学改革论文1篇以上(第一作者);②参编出版教材至少一部;③申报校级以上教研课题一项;④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讲课、教案和课件竞赛至少1次。
d.青年教师培养期间,每学期末,青年教师必须填报《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表》(表1),由导师、系部和学院对培养情况进行评价认定。
(2)对导师的考核内容
a.每学期听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或教学演示次数不少于5次。课后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反思,并提出改进意见;
b.协助并督促新进教师完成每学期不少于10次的跟班听课。导师须敦促青年教师完成跟课任务、讨论教学心得,检查《必赢766net手机版青年教师跟班听课记录》(表2)并签字。
c.每学期,导师须反馈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,完成不少于5次的听课任务,提交《必赢766net手机版结对导师听课记录》(表3),并填写《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表》(表1)的导师评价。
4.考核结果
(1)青年教师培养考核结果分合格、不合格两等。培养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考核等级认定不合格:①出现学校或学院认定的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;②出现教学督导听课评定为“不合格”的;③因各种原因,青年教师年度考核为“基本合格”及以下者;④未按考核内容完成考核任务的。
(2)青年教师培养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的,取消当年职称推荐和评奖评优资格,培养指导期延长一年。结对导师对该青年教师当年的指导津贴降为1000元。
(3)导师未按要求完成指导及考核任务,取消导师资格和津贴。
2023年9月13日